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cpa综合阶段报考条件(同时符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cpa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cpa:
1、因被吊销cpa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cpa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年份 | 报名时间 | 交费时间 |
2023年 | 4月6日-28日(早8晚8) | 6月15日-30日 |
2022年 | 4月6日-29日(24小时) | 6月15日-30日 |
2021年 | 4月1日-30日(清明节假期除外,4月3日-5日) | 6月15日-30日 |
2020年 | 4月1日-30日(清明节假期除外,4月4日-6日) | —— |
2019年 |
4月1-4日、8-30日 |
—— |
2018年 |
4月2日-28日 |
—— |
2017年 | 4月5日-28日 | —— |
科目名称: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考试内容: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阶段知识的知识理解能力、基本应用能力、综合运用能力。
2、综合阶段考试(一门)
科目名称:《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需要在同一年通过。
考试内容: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持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遵从职业道德要求,保持正确的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