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一、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工作的性质
  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
  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做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做出变动,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二、审计档案的结构
  归整审计档案时,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这一分类主要是基于具体实务中对审计档案使用的时间。
  三、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期限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
  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
  【例题】下列有关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如果完成审计业务,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六十天内
  B.如果完成审计业务,归档期限为外勤审计工作结束日后六十天内
  C.如果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归档期限为外勤审计工作中止日后三十天内
  D.如果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日后三十天内  【答案】 :A
  【解析】:完成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