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娄底注册会计师免试条件需仔细看
 
  新修订的《免试管理办法》对可以申请免试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此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免试资格审查、文件审核上报及审批结果通知等工作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