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
  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三)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注:交费。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