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的价款是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代垫的运杂费为0.5万元,向乙公司出租包装物的租金为1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则甲公司应该计入应收账款的金额为()万元。
A.235.5
B.200
C.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