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里提到会计工作年限,很多考生是一脸茫然,不知道这个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什么,那么这里的会计工作年限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呢?又有那些特别的要求?小编就这个问题简单整理如下。
  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据小编从高顿网校会计职称考试研究中心的老师哪里了解到,会计工作年限是指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至考试年度年底累计的会计工作年限。正确理解会计工作年限,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无证上岗时间不计算在内。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2000年7月1日后,无证上岗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二是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获得规定学历前后且从事会计工作的累计时间。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是在全日制普通院校就读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年限自毕业后开始计算。
  问: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财政部回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