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现就泉州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至5月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日期及审核日期、地点,缴费方式
  1.报名日期:初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1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2.审核日期:初级资格报考人员应于11月23日至11月29日(含公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持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11月29日24:0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
  3.审核地点:报考人员按会计证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并到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32号窗囗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核。
  七、所需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1份(无单位的不用盖章);
  2.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限石狮)原件和1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