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尽快到各自主管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领取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内含考生所属主管部门)见附件。
  领取时间:9月30日-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