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考生迎战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高顿网校为考生们推出了会计职称考试名师免费直播答疑与讲义免费下载!进入直播>>
  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等在内地拥有的房产,也要缴纳房产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名片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从征税对象上:指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