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定盈余公积:法律强制的“储备金”
提取比例:按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强制计提(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停提)。
用途限制:
弥补亏损(如奶茶店次年亏损20万元,可用盈余公积填补);
转增资本(需经股东会决议,如每10元盈余公积转增1股)。
案例:
某科技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25年净利润80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80万×10%=8万元;
若累计盈余公积达250万元(500万×50%),则不再强制提取。
(二)任意盈余公积:企业自主的“蓄水池”
提取逻辑:由股东会根据发展需求自主决定比例(如净利润的5%-20%)。
灵活用途:
应对经营风险(如预留资金应对原材料涨价);
特定项目储备(如研发基金、并购准备金)。
案例:
家具企业2025年净利润200万元,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万元用于新生产线建设。
盈余公积账务处理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