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合伙企业所得税
基本概念: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的税款。
学习要点:
1 合伙企业所得税计算
1.1 先计算总的应纳税所得额=经营利润+全部合伙人工资-42,000×合伙人人数;
1.2 再计算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之和×分配比例;
1.3 然后算出各合伙人应纳税额=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2 注意事项
2.1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2 合伙人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
典型考题:
【单选】王先生和他的两位朋友合伙开一家蛋糕店,三人平分利润,三位合伙人每人每月领取工资4,000元,2013年盈利360,000万元,2013年三位合伙人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A.96,550元 B.88,050元
C.161,650元 D.67,150元
答案:B
解析:总的应纳税所得额=360,000+4,000×3×12-3,500×12×3=378,000元;
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378,000÷3=126,000元;
各合伙人应纳税额=126,000×35%-14,750=29,350元;
三位合伙人缴税总额=29,350×3=88,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