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着巴克莱银行,现在我们来说一说三大顶尖银行之中的巴克莱银行投行业务的兴衰历史。
3瑞士信贷银行
瑞士信贷银行是在2006年由瑞士信贷集团更名而来,是一家成立于1856年的广泛从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信托租赁、保险等业务的全能型银行,也是瑞士第二大银行。1988年入股美国*9波士顿银行,成为*9大股东,将其改组为瑞士信贷*9波士顿银行(CFSB),并作为瑞士信贷银行的投资银行部。
瑞士信贷坚持“聚焦客户”和“资本效率型”的战略,强调专注于具有竞争优势的业务,以及在新的监管环境下能够获得可观资本回报的领域,将业务重心放在投资银行和私人银行业务,降低风险资本,提高资本效率,强调客户质量,因此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瑞士信贷的投行业务出现连续波动,
据报道,2007年*9季度,瑞信的净利还有27.29亿瑞士法郎,但2008年*9季度亏损21.48亿瑞士法郎(合21亿美元),为近五年来首次出现季度亏损。据称,一季度瑞士信贷投资银行部门税前亏损34.60亿法郎,而2007年同期盈利为19.9亿法郎。瑞士信贷在其季报中称,投行业务的亏损主要来自于按揭和与固定收益证券相关的信用市场的混乱。财报进一步显示,投行部门*5的亏损来自于对杠杆金融和结构性产品的高达52.81亿法郎的减计,而减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旗下交易员在债券方面的“定价失误”——公司被迫计提28.5亿美元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损失。为此,瑞士信贷宣布削减投行和行政部门的500个工作岗位。
不过,瑞士信贷的糟糕表现并没有持续太久。到2009年底,瑞士信贷已在其美国主管杜德恒的带领下冲过了金融海啸的危机。这一年,瑞信投行、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对收入的贡献比为50∶40∶10,而上年的该比为40∶40∶20。到2009年底,瑞信拥有同行业*6的股本回报率18.3%,同时一级资本充足率超过16.3%。杜德恒认为2009年的投行业绩达到历史纪录的*6水平,关键在于坚持把重点放在以客户为导向,提升资本效率和优化资本使用。在投行业务下很多细分的领域中,瑞信的市场份额都有爬升的迹象。如在固定收益类产品和对冲基金经纪服务市场,瑞信都是全球的领导者,此外,股票经纪公司、私募基金以及并购、咨询服务甚至投资业务,瑞信都做得不错。
虽然杜德恒如此有信心,但实际上,从2009年之后投行的业绩又开始下滑。2011年第四季度亏损13.1亿法郎,全年净利比2010年减少98%,而这种亏损的原因正在于先前的瑞信投行战略转移——转投欧洲主权债,因为在美国次贷危机之后不久就发生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从2010年和2011年的经营表现来看,固定收益交易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38%和40%,反映出其对欧洲宏观经济运行的敏感性。再从股权交易业务看,这两年的收入增长也在20%左右,表明欧洲央行量化宽松政策的失效和实体经济的萎靡不振。2012年后全球大宗商品交易疲软,瑞信的投行利润进一步下滑。
此外,资本监管的加强也严重影响了其业绩。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之后,欧美各国都加强了金融监管,如瑞士监管当局提出在2019年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资本充足率达到19%。这使大银行的投行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瑞银的债务交易收入当年就减少了12.4亿瑞郎。2013年美国金融监管机构通过沃尔克规则,对银行的自营交易业务进行严苛的监管限制,CFSB从事买卖交易业务更加困难。瑞士信贷2014年二季度亏损7亿瑞郎后决定撤销部分相关投行业务,虽然一些分析师呼吁瑞信首席执行官Brady Dougan在FICC(固定收益、外汇、商品)业务上作出重大改革。尽管2015年以来瑞信的投行业绩表现不错,利润有所增长,但瑞士信贷集团首席执行官谭天忠确认,公司将会缩减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并专注于亚洲市场的增长以及财富管理业务。7月正式履职的谭天忠在瑞士信贷集团*7一期财报发布之后的分析师电话会议中说,“我们其实有业绩真的非常好的投资银行业务,但是某些时候监管规则已经发展到了不支持或者说不偏好的程度。”
在监管层资本充足率要求更加严苛以及利率维持低位的背景下,瑞信的业绩表现备受冲击。2015年10月21日公布的财报显示,瑞信三季度净利润7.79亿法郎,比路透调查中分析师预期的9.21亿法郎低24%,较2014年同期的10.3亿法郎大跌32%。瑞信称,因为信贷市场的极端错配导致客户活动萎缩,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的净收入大跌52%,至6.74亿法郎。
三大银行投行业务兴衰的经验与教训
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和瑞士信贷银行都是国际著名商业银行,在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都曾有非常显赫的业绩,但目前都存在着投资银行业绩下滑,缩减和调整投行部门,实行经营战略转移的问题。通过分析这些银行投行业务兴衰的历史,既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全能型发展提供有益经验,也可以为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拓展投行业务提供必要的教训。
开展投行业务需要一定的条件。投资银行业务是随着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业务,这种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周期循环性,即投行业务发展是与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在经济增长时期,市场对投资银行的服务和产品需求增加,投资银行就相应膨胀,而当经济衰退时,市场对投资银行的服务和产品需求下降,投资银行业务迅速萎缩。
二是关系导向性,即投资银行与证券发行企业有着密切联系,一般情况下,证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实际承销和配售都是同一家投资银行承担的,证券发行人为了获得a1筹资效果,一定会选择信誉好、经验丰富、服务周到的投资银行作为承销商。所以,投资银行除了用降低承销费用的办法之外,更多的是借助开展多样、全方位的业务服务,想方设法搞好同企业的关系,以达到争揽更多业务的目的。这显然不是一般公司所能做到的。
三是创新性,从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看,初期的利润来源主要证券承销的买卖价差和证券交易经纪中的佣金收人,随着投资银行业的发展,行业竞争愈演愈烈,承销业务差价的缩小,佣金费率的降低,使投资银行传统业务收人大大下降。为了寻求利润、弥补竞争损失,投资银行大力发展创利的新兴业务,如企业并购、金融创新、投资管理等。从这些新兴业务中,投资银行获利极佳。从目前看,国际投行业务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趋势,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准备或正在开展投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人才和发展战略方面进行充分的准备,在观念方面要有深刻的解放,在业务方面要有认真的取舍,不能简单得靠“全能”弥补,而必须未雨绸缪,靠“重点突破”立行。
开展投行业务要充分认识到其风险性。正如前面所说,投行业务的特点之一就是创新,而创新就会面临着其他“跟随”银行不用面对的风险,要避免“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的陷阱,就要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利益”和“利润”的驱动,既不是简单为了利益和利润而创新,更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要紧紧围绕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开展业务创新,在发展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突破和创新。
开展投行业务要合规合法。法律和规章是为了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服务的,尽管投行业务在创新过程中可能面临着法律空白,但也不能为了利用这种“空白”而创新,更不能明知故犯,无视监管和法规。在这方面,包括三大欧洲银行在内国际大银行都有着深刻的教训,我国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必须紧绷“法律”之弦,紧跟监管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