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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当前VC/PE税法不统一不完整

发布时间:2015-12-23 15:31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资本市场或者证券市场对于法治最为敏感,”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贵在中国风险投资学术年会表示。
 
2005年,国家修订公司法和证券法。2006年推出了新的合伙企业法。这也是目前VC/PE的法律基础。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订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9,修订了国内公司对外转投资制定。第二,公司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
 
陈贵表示,自去年开始,VC/PE行业出现新形势:IPO注册制推出在即;VC/PE机构如中科招商和九鼎投资挂牌新三板,VC/PE商业模式面临变化;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股权众筹和P2P亟需明确法律监管以及VC/PE参与混改相关细则。现行法律与实际操作存在脱节空间,如何改善现有行业法制环境,同时应对新变化,已成为风险投资行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先决条件。
 
截至2014年年底,国内比较活跃的风险投资机构已达到8000家,管理资本超过4万亿元。尽管数据显示中国风险投资是投资领域中异军突起的力量。另一组数据表示,中国风投依然估摸不大。数据显示,风投管理资本在GDP中的比重仅有0.9%,但作用巨大。目前为止,风险投资拉动其他产业的增长值占GDP的9.3%。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金建表示,现行实际操作与法律发展脱节。具体而言,表现在风险投资行业没有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
 
他以现行税法制度举例。目前,投资行业依据的法律依然是标准的所得税法。现在很多投资基金依据的税法是所谓的优惠政策。一些当地政府给予创投基金两年免税政策或者较低的税低。时间一到,许多企业需要重新改名字再次享受优惠。
 
金建表示,市场需要统一的所得税法律规定。比如,很多GP把个人收入与基金一起投资,于是个人成分与基金收入混在一起。如何有效的保障个人收入与基金收入也是现行税法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们很多税收政策,不完整、不统一、没有区别对待。所以这样不健全的法治,很难鼓励我们的风险投资产业做实做大做强,因此现在导致一个现象,现在很多企业在这个地方注册时间一到,改头换面,到别的地方注册,流动性很大。甚至有的省份对风险投资产业的所得税收标准和其他工业企业是一样的。这导致有的省份根本没有创投基金的存在,无法注册,一注册就按所有新的企业标准。那怎么办所以导致像有的地方基金聚集比较多,因为它专门给基金产业提供优惠政策,像天津开发区,给了很多投资基金优惠。”金建表示,美国曾在1998年出台18部法律,促进风险投资发展,有基本法、商业银行法、税收法等。
 
相关监管部门职能不分的情况也限制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比如,楚商[*{9}*]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娟则表示,尽管风险投资行业从2013年开始统一划归证监会监管,但是,证监会主要还是针对二级市场的监管,私募股权虽然纳入证监会的监管,但是监管思路、原则上还没有完全适应这个行业的需求。
 
金建建议,成立全国统一的创新投资管理委员会,专管创新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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