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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内容:涉税分析

发布时间:2015-12-18 10:29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强调“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视同利润分配,缴纳个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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