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

发布时间:2015-11-09 09:46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宁财(会)发[2014]67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厅局、有关直属机构,有关自治区管理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请登陆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点击“会计司”子栏目下的“工作动态”、“政策发布”或者宁夏财政厅网站www.nxcz.gov.cn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8月4日

 
导航大图
责任编辑
导语
大标题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标题四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财政部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下一篇:下一篇: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会计处理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