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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的的对象

发布时间:2015-09-07 10:38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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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
 
  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
 
  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4、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5、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二)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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