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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相关注册材料

发布时间:2015-09-06 16:48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大 中 小]

正文  
  一、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二、注册为非执业会员: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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