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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或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7-11-02 14:49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黄洪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表示,目前,财政部、国税总局、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争取商业健康保险税收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尽快出台。
 
  据介绍,《意见》提出,要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
 
  黄洪介绍,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对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均有财税优惠政策。比如新加坡政府规定,雇主和雇员向公积金账户的缴费和利息均不必纳税,并且在所有者去世后,账户余额以遗产的方式给继承人,不缴纳遗产税。同时,新加坡政府还规定雇主向雇员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可享受每年*62%工资总额的税收减免。黄洪表示,目前,我国仅对企业购买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尚为空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急需财税政策的支持。目前,财政部、国税总局、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争取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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