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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大胜:超4万亿央企境外资产游离于审计之外

发布时间:2015-03-04 15:07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中央企业有多少境外资产?截至2013年底,110多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根据国资委统计的境外经营单位资产总额占比12.5%计算,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超过4.3万亿元。这些资产有多少是纳入审计监督的?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给出的答案是“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
 
  据新华社报道,董大胜委员介绍,在过去多年实践中,不成文的做法是审计署只对110多户中央企业中的57户进行过[*{a}*]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余企业由有关部门组织或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其他中央部委所属的企业,审计署没有审计过;同时,对中央企业越来越大的境外投资也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存在着国有企业审计大量空白点。
 
  “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审计机关职责和权限,我建议把所有的国有企业,包括境外投资都纳入审计监督视野,对国有企业实行国家审计全覆盖。”董大胜委员说。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a}*]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董大胜委员建议对国有企业经常性的审计制度,尤其是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要争取做到每年审计一次,或者两年审计一次,一次审计两年,对国有企业[*{a}*]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同时,他建议对国有企业的重特大事项实行专项跟踪审计,例如对企业的重大改组、并购、国有产权的处置转让、重大投资项目、大额采购事项和资金运用等等,要实行专项跟踪审计。同时,要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对于审计力量有限的问题,董大胜委员表示,可以考虑结合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和政府部门职能的改革,整合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政专员办、发展改革部门重大项目稽查办等监管职能,充实审计力量,也可以研究向部分特大央企实行派驻审计的制度,“这个问题必须进行顶层设计,不能由部门牵头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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