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我厅于2014年11月21日受理了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的设立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05-11-22;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00407;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何培刚;
(六)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403室;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79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何培刚;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6名;
(四)办公场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奥林匹克大厦A座19F。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9-87611481
通信地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
网 址:http://www.acc.gov.cn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1日
|
| 导航大图 | |
| 责任编辑 | |
| 导语 | |
| 大标题 | |
| 标题一 | |
| 标题二 | |
| 标题三 | |
| 标题四 |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下一篇:下一篇:陕西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