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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局的职责调整

发布时间:2014-12-04 10:48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大 中 小]

正文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推进税制改革,加强税政管理,严格税收征管,健全地方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健全省、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基层人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大力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四)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加强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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