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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起,湖州市试点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行业监管”的思路,大胆探索“民营化经营、政府财政购买服务”的公共交通服务发展新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创新发展方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民营公交发展体制和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运行机制,形成多元投资格局。2011-2013年,市财政累计向企业兑现购买服务资金1.17亿元,引导企业新增投入1.5亿元,充分激发公交行业发展活力。
二是完善保障机制。围绕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制定完善1个总体规划和7个政策性、操作性文件,形成以“7+1”规制体系为架构的运行机制,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解决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具体买什么、怎么买、怎么计量、怎么定价、怎么支付等问题。
三是整合市场主体。以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为契机,通过兼并重组,湖州市本级公交运营企业从6家整合成2家,形成城市、农村客运“一城两交”适度竞争格局,实现公共交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根本改变因主体散、小、弱,同质竞争而导致资源浪费的粗放经营格局。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以来,公交新增车辆和线路分别增加40%和35%;平均候车时间由11.3分钟缩短至8.8分钟;班次准点率提升至83.3%;公交分担率从2010年的7.8%提升到目前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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