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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发布时间:2014-11-27 14:57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一、请您理解一下办理要求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二、您应到哪里办理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三、您应提供哪些主表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1份
 
  四、需提交的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五、您应如何办理
  (一)申请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即时取得受理文书;
 
  (三)在承诺时限内领取扣缴税款证件。
 
  六、您应在何时得到回复
  受理后,手续齐全、资料完备的,3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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