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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局:省级公务卡结算额同比增14倍

发布时间:2014-11-27 16:47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一张公务卡,提高了政府支出透明度。今年上半年,我省省级公务卡结算规模达到1.43亿元,同比增加1.33亿元,增长13.9倍,比去年全年公务卡结算还多3525万元,这标志着我省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现金支出2636万元,同比减少3.2亿元,下降92%。
 
  据介绍,去年6月,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等3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暂行办法,重点明确了“两限定一核准”的现金管理制度。即限定现金使用范围,明确现金使用“清单”,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用车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差旅费、救济费、抚恤金、慰问金、遗属补助等可列入现金使用清单范围,其余开支一律须通过零余额账户转账或公务卡结算;限定现金使用额度,预算单位单日提取现金不得超过3万元,年度内累计提取现金不得超过当年基本支出预算的3%;超额提现事前核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超过规定限额提取使用现金的,预算单位应事前向省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我省实行动态监控和银行控制制度,对公务卡消费支出及单日和累计提取现金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对超额提取现金行为实现事前阻断。
 
  据了解,我省自2008年在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本级成功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几年间公务卡改革在省、市、县三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开。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发卡47.3万张,公务刷卡消费6.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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