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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十项税收新政

发布时间:2014-10-23 09:50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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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介绍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以及“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10项税收创新服务措施。
 
  这十项创新措施包括网上自动赋码、网上发票应用、网上区域通办、网上自主办税、网上审批备案、网上资格认定、网上非贸管理、网上按季申报、网上信用评价、网上服务体验。
 
  其中,网上自动赋码将原先由纳税人发起的税务登记申请,转变为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这属于全国首创的税务登记免审核,是对传统税务登记方式的历史性突破。
 
  网上发票应用指在自贸区内,推广电商企业电子发票应用,将受票方由个人消费者扩大到企业单位,同时积极研究金融保险行业的电子发票应用,逐步扩大区内电子发票的应用范围。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说,下一步上海将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为建立国际高水平的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税制环境。目前具体方案正在研究之中,争取年底前形成初步成果。(高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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