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无不及格情况。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7.在校学习期间,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学科专业排名前30%(含),如学院排名前30%总人数低于推免指标人数,可按排名依次顺延。
8.外语水平成绩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
(2)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3)外语成绩证明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申报青岛理工大学。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即进入我校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