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保研指标 | 保研率 |
2025 | 960 | 23.3% |
2025(校本部) | 720 | 32.23% |
2025(克拉玛依校区) | 240 | 12.72% |
推荐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的学习且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及以上;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二)申请人自述(另附页,重点介绍你的学术背景、获奖和发表文章、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三)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五)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六)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纸质版材料根据后续通知再行寄送。纸质版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一致。
1.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