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考点解读: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
  金融监管当局实施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即市场准人退出的监管。的监管、机构运作的监管和市场退出的监管。

  (-)市场准入的监管

  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开始于市场准入的监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分别负责受理不同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 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申请,并负责开业的审查批准。

  对市场准人的监管可以通过审核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金融业务许可证、组 织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方式实施。

  (二)市场运作的监管

  为实现其监管目标,金融监管当局在金融机构营业运作的过程中,依法对其进行监管,以 确保其合规、稳健经营。这一范畴的监管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业务范围(BusinessScope)

  为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维护存款者利益和整个信用体系的安全性,目前我国金融业 是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依法划定各类不同金融机构的营业范围。尤其是把商业银行业务与投 资银行业务严格分开,禁止商业银行投资于股票市场,并限制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的直接投资。

  为确保分业经营得到有效实施,监管当局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检查金融机构的业务经 营情况以确保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规范运作,防止并纠正超范围经营和跨行业经营的情况。

  2.资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满足8%的资本充足比率要求。 监管当局通过对加权风险资产资本比率的监管,能够较好地以资本规模制约资产特别是风险资 产的规模,防止银行利用髙财务杠杆过度扩张。由于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最终资金来源,保 证资本充足比率可以降低银行的总体经营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3.资产负债管理和利率风险(Asset Liability Management & Interest Rate Risk)

  通过对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管,例如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资产负债比例、单一客户 授信比率、贷款监管当局可以检查督促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4.准备金管理和流动性风险(Reserve Management and Liquidity Risk)

  规定和调整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上缴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保证金融机 构的支付能力、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整体金融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有效调整基础货币量、实 施货币政策和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监管当局对于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监管,可以有效防范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并避免

  多米诺骨牌效应的发酵,降低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

  5.资产质量和信用风险(Asset Quality & Credit Risk)

  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资产组合的总量、比例、分类、质量和风险评级等方面的检查和稽 核,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资产质量的监控管理,及时、足额提拔贷款损失准备,加强抵御和 消化风险的能力,降低整体信用风险。

  6.运作风险(Operation Risk)

  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具体包括对公司治理、内部审计、分级授权、 规章制度、操作手册、信息管理、守法经营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价,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自身 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降低运作风险。

  7.利率监管(Interest Rate Regulation)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尽管利率作为资金这样一种特殊资源的价格应该是价值规律和供求关 系的反映,但是为了防止金融机构的恶性竞争,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目前我国对利率 仍实行统一监管。换言之,利率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市场化。监管当局通过依法确定基准利率, 并明确规定浮动区间,对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利率在合法区间内浮动实行监管,促使商业银 行加强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避免恶性利率竞争。

  8.合规经营(Compliance)

  监管当局通常还专门针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以确保政府和 金融监管当局的法律、法令、法规、条例能够得到遵守和执行,避免违规经营的发生,纠正违 规行为,并打击、处理违规活动。

  (三)市场退出的监管

  由于金融体系系统风险远远大于其他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是每个国家政府所关注的 重要问题之一。一般来说,市场退出的主要形式包括存款保险、兼并收购、接管重组、注资救 助和破产清算等。

  1.存款保险

  美国、日本和很多欧洲国家等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性金融机构按照存款的一定 比率向存款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存款保险公司在投保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时提供资金支持, 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获全部存款,从而避免出现系统性的信用危机。

  兼并收购(merge & acquisition)是企业常见的资本运作形式o作为金融市场退出的一种选 择,兼并是指寻找一家健康的金融机构,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与问题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合 并,在双方股东对各自股票协议定价的基础上,成立一家新的由双方合并而成的公司。作为金 融市场退出的另一种选择,收购是指寻找一家健康的金融机构,以支付现金或发行股票的方式 购买问题金融机构全部或多数股权。交易完成后两家机构中只剩健康金融机构一家,问题金融 机构不复存在。

  以并购形式完成市场退出是市场监管当局的[*{6}*]方案之一,其主要优点在于并购方案经济 成本和社会成本较低,能够很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保护金融机构的信誉,稳定金融秩序。

  3.接管重组

  接管重组(takeover & restructuring)是指接管人通过整顿和改组,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公司 组织结构、经营管理、高管人员进行全面调整,力求在接管期内改善问题金融机构的财务状 况,帮助其度过支付危机。当问题得到解决、危机解除后,接管人——通常是监管当局包括存 款保险公司,会把问题金融机构交还给公司股东管理。 *

  4.注资救助

  当金融机构出现严重支付困难或流动性危机时,央行、存款保险公司、政府、其他金融机 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无偿救助、紧急贷款、认购股份等形式,对其注资或增资进行救助,使 其避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5.破产清算

  如果问题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危机十分严重,可能难于选择上述市场退出的方案,不得不进 入破产清算程序。监管当局和相关债权人成立清算小组,宣布问题金融机构的破产和关闭,冻 结其资产负债,进行必要的资产评估和破产审计,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变卖、转让问题金融机构 的资产,并优先偿付债权人的债权,如有剩余资产可以用于向股东返还股本。由于进人破产程 序的金融机构往往财务状况很差,债权人的债权往往会有一部分难于实现,而股东往往会失去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