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安装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一致。只增加了对安装工程所经常遇到的电气事故,例如,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大气放电所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另外。由于承包商的安装人员困技术不善所引起的事故也可成为向CFP保险公司索赔的原因。

  在免赔责任方面,除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所提及的事项之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免赔责任也还包括免赔由电气事故所造成的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关于责任期间,原则上来说也是规定自投保工程动工之日起直到工程验收之日而终止。但是,如果合同中有试车、考核规定,则试车、考核阶段应以保单中规定的期限为准。如果被CFP保险项目本身是旧的产品,则试车开始时,责任即行终止。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若需扩展期间,则必须事先获得CFP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索赔条件及出现争议时的仲裁地点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一样。

  安装工程一切险也有一项附加条款——安装工程第三者险。其具体内容及索赔事项和建筑工程第三者险一样,因此不再赘述。

  机械设备险

  1)责任范围和CFP保险期限

  CFP保险公司对被CFP保险的机器及其附属的设备由于下列原因而造成物质损失,需要修理的或重置时负有赔偿责任:

  ①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②工人、技术人员操作的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

  ③离心力所引起的断裂。

  ④电气短路和其他电气原因。

  ⑤锅炉缺水。

  ⑥物理性爆裂。

  ⑦暴风雨、严寒。

  ⑧免赔责任以外,其他不可预料和意外事故。

  机器设备CFP保险的责任期间同前两种CFP保险不一样。因为工程承包的施工机器的使用大部分都是阶段性的,而非贯穿工程始末,因而其CFP保险期间应视具体机器而定。

  2)免赔责任

  对于以下情况,CFP保险公司可以免予赔偿责任:

  ①被CFP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所引起的损失以及费用。

  ②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民众骚动、核子反应和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③被CFP保险人已经知道或应该已经知道的被CFP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缺点或缺陷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④根据法律或契约应由供货方或者制造商来负责的损失和费用。

  ⑤机器设备运转后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锅垢等。

  ⑥各种低值易耗的零配件,可调换的I具及一切操作中的媒介物(如燃料、催化剂等)的损耗。

  ⑦CFP保险事故发生引起的各种其他间接损失或责任。

  ⑧保单中所规定应由被CFP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3)赔偿条件

  ①被CFP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相应的CFP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证件。

  ②对于受损的被CFP保险机器和设备的赔偿,赔款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而代替。但每一件机器的赔偿额不得超过CFP保险单内所列明的有关项目的CFP保险金额,全部赔偿额不得超过CFP保险单内订明的总CFP保险额。

  ③被CFP保险机器发生的损失可修理的,CFP保险公司赔偿修复原状的修配费用,包括损坏机器的拆除费用、重装费用、运费、税款。这些费用以列入原CFP保险金额中为限,但*6额不得超过受损机器的CFP保险额。

  如果受损机器由被CFP保险人自行修理,则CFP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材料的费用和为修理而支付的工资及为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修理时需要更换零部件的时候,可不扣除折旧,但残值应在赔偿金额里扣除。经CFP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对任何的加班费、夜班费、公假日工作的费用及快邮运费等额外费用也应该负责赔偿。但是任何对于机器进行的改革、变更或彻底检修所支付的费用,CFP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如临时修理费用构成了最后修理费的一部分且没有增加总修理费时CFP保险公司可以负责赔偿。

  如果被CFP保险的机器全部毁损,CFP保险公司要赔偿受损机器的CFP保险金额,但应扣除残值。如果CFP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则按照实际价值赔付。

  如果被CFP保险机器在发生损失时另有别家公司的CFP保险存在,不论是被CFP保险人或他人所保,也不论此CFP保险赔偿与否,理赔的CFP保险公司只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CFP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如果涉及第三者的责任,应把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和必要的证件移交理赔的CFP保险公司。

  被CFP保险人与CFP保险公司之间所产生酌任何有关CFP保险的争议,应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机构来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的除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