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哪些方面有代扣代缴义务?
  (1)个人所得税
  《个税法》第9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37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3)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4)营业税
  (5)资源税
  国税发【1998】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报告表。
  什么是代扣代缴?
  概念见上面的解释。代扣代缴发生在支付环节,由支付人代扣,主要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对外支付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代扣代缴
  现实中,个税代扣代缴是最多的,其中最常见的、最容易征管的就是工资薪金的个税代征,所以老有人调侃个税其实就是工资税,因为工资个税征管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此外,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的收入要交20%个税也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相反,股权支付、支付劳务费等领域则代扣代缴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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