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实行依法采购。通过广泛宣传,提高采购人员思想认识,把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行为变成执行采购单位的自觉行动。
二是强化依法采购,确保科学规范。坚持依法采购,确保应采尽采。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通过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切实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先上车后买票”。健全集中采购运行监督机制,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按照《关于印发沭阳县2014年政府集中采 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要求,按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采购,强化预算监督力度。杜绝先采购后补办手续现象的发生,严禁“上车买票”,严 格按照采购程序,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精细化管理。
四是强化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上级*7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 出台《沭阳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拟定全县2014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目录。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 求,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分工配合,积极按计划开展工作。
2014年,该县已实施的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有:居民健康体检等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独生子女父母健康体检、生殖 健康筛查;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预算造价编制、工程审计决算、房屋征收评估;城区绿化养护、大气和水质监测等。
沭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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