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经对等协商和谈判所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相关要点内容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和发展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是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的

  2.20世纪60年代产生的《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在国际上影响*5,是各国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样板。其中发展中国家多以《联合国范本》为依据。
 

  (二)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比较相同:总体结构上基本一致

  重要的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发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发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的目标1.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

  2.实行平等负担的原则,取消税收差别待遇;

  3.互相交换税收情报,防止或减少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
 

  (四)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1.协定适用范围

  2.基本用语的定义

  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

  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

  5.税收无差别待遇

  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
 

  (五)我国对外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1.坚持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2.坚持平等互利原则

  3.税收饶让原则

  【提示】关于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
 

  (六)我国国家税收协定简况1.1983年我国同日本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这是我国对外签订的*9个全面性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截止2008年8月底,我国共与90个国家缔结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