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1.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3)华侨、港澳台同胞。

  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减除4800元
 

  三、每次收入的确定:

  有七个应税所得项目明确规定按次计算征税

  (一)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典例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

  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答案】:AB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典例题】某人某年转让特许权使用费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分两次取得,*9次收入2000元,第二次收入2500元。该人两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

  【答案】:(3000-800)×20%+4500×(1-20%)×20%=1160元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经典例题】2007年

  2006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6160元

  B.6272元

  C.8400元

  D.8960元

  【答案】:B

  【解析】: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本题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
 

  (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经典例题】某人当年取得两次所得,*9次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20000元,拿出6000元用于资助高校研究开发,第二次取得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得是15000元。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处理为(    )。

  A.资助费用从*9次的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照30%扣除

  B.资助费用从第二次的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照30%扣除

  C.*9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200元

  D.第二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元

  E.资助费用可以从第二次的应纳税所得额中直接扣除

  【答案】:CDE

  【解析】:因此*9次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第二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1-20%)-6000]×2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