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售后租回会计处理
1.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因此,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不能确认收入。
【例7】 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台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出售给乙企业(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取得收入435万元,存入银行。同时又从乙公司租回该设备。
该设备可使用年限为3年,双方协商,租期3年,每年在年末支付租金150万元。到期时,预计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甲企业担保的资产余值为0万元。到期时,设备归还出租方。本租赁合同属于不可撤消合同。
假设甲公司对该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签订合同时发生手续费、律师费等10.72万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1)2011年1月1日,出售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
贷:固定资产 400
借:银行存款 435
贷:固定资产清理 400
递延收益 35
同时租入设备时:
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假设按折现率8.33%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384.28万元,根据孰低原则,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384.28万元;此外,支付初始直接费用10.72万元也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84.28+10.72)395
未确认融资费用 65.72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50
银行存款 10.72
(2)2011年12月31日
①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
②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利息费用计算表).
日期 | 租金 | 确认的融资费用 | 应付本金减少额 | 应付本金余额 |
① | ② | ③=期初⑤×8.33% | ④=②-③ | 期末⑤=期初⑤-④ |
(1)2011.1.1 | 384.28 | |||
(2)2011.12.31 | 150(本+息) | 32.01 | 117.99 | 266.29 |
(3)2012.12.31 | 150(本+息) | 22.18 | 127.82 | 138.47 |
(4)2013.12.31 | 150(本+息) | 11.53 | 138.47 | 0 |
合计 | 450 | 65.72 | 384.28 |
借:财务费用 32.012011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2.01
③计提折旧
2011年年末应提折旧额=395/35×11=124.14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124.14
贷:累计折旧 124.14
同时确认本年应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递延收益 (35/35×11)11
贷:制造费用 11
(3)2012年12月31日
①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
②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22.1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2.18
③计提折旧
2012年年末应提折旧额=395/35×12=135.43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135.43
贷:累计折旧 135.43
同时确认本年应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递延收益 (35/35×12)12
贷:制造费用 12
(4)2013年12月31日
①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
②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11.53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53
③计提折旧
2013年年末应提折旧额=395/35×12=135.43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135.43
贷:累计折旧 135.43
同时确认本年应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递延收益 (35/35×12)12
贷:制造费用 12
④到期归还租赁资产
借:累计折旧 395
贷:固定资产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