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币交易的有关概念

  1.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比如,甲公司选定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则美元、日元、欧元、港元等就是外币;如果选定记账本位币为港元,则人民币、美元等就是外币。因此,会计中的“外币”与日常生活中的外币在概念上有差别。

  2.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它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比如,外贸进出口业务、外币借款、外币兑换、接受外币资本投资等。

  3.外币业务的记账方法有外币统账制和外币分账制两种。外币统账制,就是一个企业只有一种记账本位币,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外币统账制;外币分账制就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货币记账,有多种记账本位币,适用于银行等金融企业。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记账本位币的确定、日常业务的核算和期末汇兑差额的计算,下面分别说明。
 

  二、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企业通常应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2.企业选定记账本位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2)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3)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

  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其已经确定的记账本位币,除非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企业记账本位币发生变更,其比较财务报表应当以可比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

  3.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境外经营,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当企业在境内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采用的记账本位币不同于企业的记账本位币时,也视同境外经营。

  (2)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除考虑一般因素外,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①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②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③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④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