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费用的内容

  1.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具体包括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有二个去向:资本化和费用化,核心问题是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应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

  (1)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1年及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如商品房、大型设备、船舶)等资产。

  (2)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其中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签订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

  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有关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是借款费用确认和计量的重要前提。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应注意三个问题:资本化起点、暂停资本化和停止资本化。
 

  1.借款费用资本化起点

  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需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实体建造)。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方面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例如,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或者工程或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或者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或者施工或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了与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等原因,导致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中断,均属于非正常中断。也就是说计划以外的中断属于非正常中断。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为了便于实际操作,通常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②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③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⑤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⑥如果工程需要试生产,则在生产出合格产品时停止资本化。
 

  【例1】甲公司为建造一座办公楼于2011年1月1日借入500万元借款,借期2年、同日开工兴建、2月1日支付工程款200万元;从5月1日—8月31日工程因纠纷停工;9月1日重新开始,于201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

  资本化起点为2011年2月1日,终点为2012年12月31日,其中暂停资本化期间为2011年5、6、7、8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