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组义务

  (1)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2)企业重组的会计处理

  ①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a.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b.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②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该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由于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也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这些利得或损失应当单独确认。下面列出与重组有关资产的判断表: 与重组有关支出的判断表

 

支出项目包括不包括不包括的原因
自愿遣散
强制遣散(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
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销费
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剩余职工的再培训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新经理的招募成本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推广公司新形象的营销成本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对新分销网络的投资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重组的未来可辨认经营损失(*7预计值)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特定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减值损失减值准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评估,并作为资产的抵减项

 

  【例6】2010年12月甲公司因第五业务分部长期亏损,决定进行重大业务重组。按照重组计划,需要发生直接重组支出300万元。该重组业务所涉及到的人员,实施计划等详细计划已于2010年年末前对外公布。甲公司应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300

  贷: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