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投资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投资,有关处理如下: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例5】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投入的银行存款100万元,甲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实收资本——乙 100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非现金资产价值 (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例6】甲公司于设立时收到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该机器设备的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假设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实收资本——丙公司 117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材料物资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例7】甲公司于设立时收到丁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为20万元,增值税 进项税额为3.4万元。丁公司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实收资本——丁 23.4
 

  (二)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减变动

  1.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加

  一般企业增加资本主要有三个途径: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例8】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乙、丙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经批 准,A公司注册资本扩大为300万元,甲、乙、丙按照原出资比例分别追加投资10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A公司如期收到甲、乙、丙追加的现金投资。 A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实收资本——甲 100

  ——乙 60

  ——丙 40

  (二)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减少

  企业减少实收资本应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一般发生在企业资本过剩或发生重大亏损而需要减资等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回购流通股实现减资。

  【例9】乙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100万股并注销。假定乙公司按每股10元回购股票,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回购本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股 1000

  贷:银行存款(100×10) 1000

  注意:库存股不是资产,本质上是股本的备抵项目,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②注销本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900

  贷:库存股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