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1.7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11.7÷(1+17%)=10万元。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收入总额=利润+未处理收入+各项支出=500万元利润+(1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万元罚款收入)+(计提三项费用18.5万元+3万元不应列为营业外支出的罚款)=536.5万元。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96万元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列支的三项经费金额17.76万元=123.7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36.5-123.76=412.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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