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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解析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不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

A. 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 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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