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 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 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 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考点】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③劳动争议的仲裁;④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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