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 ,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11年12 月3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 产是400件,单位售价为6500 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 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 产品单位成本为5000 元。
甲公司于2011年12月10日发出A 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 产品的退货率为10 %。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 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1小题至第12小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