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为什么需要评价“套期有效性”?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企业难以实现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完全抵销,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套期关系,严重时甚至可能完全否定套期关系。 (2)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评价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评价方法应当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相吻合。在套期保值开始时,企业应当在与风险管理有关的正式文件中对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评价方法加以详细说明。常见的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评价方法有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三种: ①主要条款比较法 主要条款比较法,是通过比较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来确定套期保值是否有效的方法。主要条款包括名义金额或本金、到期期限、内含变量、定价日期、商品数量、货币单位等。所有主要条款均能准确匹配时,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可以相互抵销。采用这种方法对套期保值有效性进行评价不需要计算,但只能用于套期保值预期有效性评价。 ②比率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也称金额对冲法,是通过比较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比例来确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运用此方法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政策的特点进行选择,以累积变动数(即自套期开始以来的变动数合计)为基础比较,或以单个期间变动数为基础比较。应注意,以累积变动数和单个期间变动数分别作为比较基础,可能会得出不同结论。即以单个期间变动数为基础,套期保值不是高度有效的,而以累积变动数为基础,套期保值却是高度有效的;反之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