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票据法律制度
【答案】D
【难易程度】★★
【解析】(1)根据《票据法》规定,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此为见票即付,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2)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也不必然导致票据无效,在此情况下,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所以选项B的说法错误;(3)目前我国《票据法》不允许发行无记名汇票,如果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则该汇票无效。所以选项C 的说法错误;
(4)汇票的出票日期属于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没有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