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不是核算初始投资成本。 【业务解析】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A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笔债券于2011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 500万元,票面利率为4%。上年债券利息于下年初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 600万元(其中包含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 550 应收利息 50 投资收益 3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 630 (1)续:2012年1月8日,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2)2012年12月31日,A公司债券的市价为2 56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借:应收利息 100 贷:投资收益 100 (3)2013年1月25日,收到持有A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00 贷:应收利息 100 (4)2013年1月30日,甲公司出售持有A公司债券,价款258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 58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 550 ——公允价值变动 10 投资收益 2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贷:投资收益 10 (5)2013年2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80万,支付交易费用20万,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C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250万,票面年利率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实际利率为10%。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C公司债券—成本25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C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0 (6)2013年3月1日,甲公司购入B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笔债券于2012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 500万,票面利率为4%。上年债券利息于下年初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 600万(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 2 500 —B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80 应收利息——B公司 5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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