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企业接受小汽车捐赠确认的收入=20+3.4=23.4(万元);业务3,财务费用12万元利息,其中4个月需要资本化,3个月的利息才在财务费用中核算,需要调整账簿,影响会计利润的计算;2011年度企业的利润总额=170+23.4+12×4/7=200.26(万元);②捐赠扣除限额=200.26×12%=24.03(万元),因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款65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24.03万元;③企业直接向灾区捐赠30万元,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④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⑤企业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⑥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00-65+24.03-30-2=27.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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