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选项,利润表中列示的“投资收益”项目金额=+250= - 45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2008年7月1日
借:(5 000×5%/2
贷:投资收益借:银行存款4 300
投资收益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10 000/2)5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 300
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7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5 000
2008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5 000×5%)250
贷:投资收益250
B选项, 2008年6月30日重新分类时的“资本公积”中列示的金额=4 300 - 5 000= - 700 (万元);2008年12月31日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4 500 - 4 300=200万元;所以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资本公积”项目金额= - 700 + 200= - 500(万元)。
C选项,持有的戊公司债券投资,没有发生减值。
D选项,2008年12月31日,对戊公司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为4 500万元,按照公允价值列示4 500万元。
E选项,持有的戊公司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列示的金额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