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B.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C.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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