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0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08年4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2008年6月30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B. 2008年6月30日支付50万美元,2009年3月30日支付50万美元
C. 2008年9月30日支付80万美元,2009年6月30日支付20万美元
D. 2009年3月30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微信号:gaodunclass
合作账户登录:
账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