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的当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 购置存量房,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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